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聲環境影響的評價範圍

日期:2024-07-25 16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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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聲環境影響的評價範圍
    聲環境影響的評價範圍一般根據評價工作等級確定.
    (1)對建設項目包含多個呈現點聲源性質的情況(如工廠、港口、施工工地、鐵路的戰場等)
    該項目邊界向外200m的評價範圍一般可滿足**評價的要求,相應的二級、三級評價範圍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縮小。若建設項目周圍較為空曠而較遠處有敏感區域時,則評價範圍應適當放寬到敏感區附近。
    (2)對建設項目呈線聲源性質的情況(如鐵路線路、公路和軌道交通等)
    線狀聲源兩側各200m的評價範圍一般可滿足**評價的要求,相應的二級、三級評價範圍可根據實際情況相應縮小。若建設項目周圍較為空曠而較遠處有敏感區域時,則評價範圍應適當放寬到敏感區附近.
    (3)對建設項目機場的情況
    主要航跡下離跑道兩端各15km,側向2 km內的評價範圍一般能滿足**評價要求;相應的二級、三級評價範圍可根據實際情況相應縮小。
    預測範圍可根據飛行量計算到WECPNL為70dB的區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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